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茅台:缴纳国家利税

发布时间:2015年12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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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茅台酒厂建厂之初,国家投入4.3万元用于恢复生产。1953年,开始改造和扩建。1953年至1961年,国家先后投资490万元扩大茅台酒厂的生产规模。1971年至1981年,国家投资1270万元。1982年至1985年,进行了年产1200吨的填平补齐项目。国家“七五”计划期间通过国家投资、银行贷款、企业自筹资金等各种融资渠道实现投资1.35亿元。到1990年,形成年产茅台酒2000吨的生产能力。“九五”期间再投产2000吨。到2003年,生产达到万吨规模。2008年,茅台酒产量达20431吨;销售茅台酒9558吨,销售系列酒5459吨;销售收入达100亿元。

 

  一、微利和亏损

  1952年至1976年,由于茅台酒厂在实行统购包销的过程中执行商业厚利、工厂薄利的政策。每调出1吨茅台酒,商业利润5000元~6000元,工厂仅获利60元。因此,茅台酒厂在这10年间共计产酒3782吨,产值375.6万元,上缴利税185万元,工厂获利仅31.7万元。

 

  1962年至1977年,由于国家遭受连续三年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困难及十年“文化大革命”运动的影响,茅台酒厂发展举步维艰,连续16年亏损,亏损额达到440多万元。

 

  二、扭亏为盈

  1978年,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茅台酒厂调整领导班子,抓住改革开放的发展机遇,努力发展生产,茅台酒产量首次突破1000吨,并一举甩掉连续亏损16年的帽子。到1991年,“七五”800吨/年的工程投产,茅台酒产量突破2000吨大关。1992年,邓小平南方视察谈话发表。企业不断解放思想,深化改革,不断扩大生产规模,企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。“八五”2000吨及“九五”2000吨工程的建成投产,使茅台酒产量大幅度增长。1995年,茅台产量突破4000吨。2002年,茅台酒产量达到8640吨。2003年,达9757吨。2004年,产量达11522吨。2007年,达16865吨。2008年,达20431吨。

 

  1978年,上缴利税305万元。1991年,上缴利税10529万元,突破亿元大关。特别是中共十五大召开后,企业连年上台阶,实现跨越式发展。1999年,上缴税利36794.36万元;2002年,上缴利税103846万元;2007年,集团公司上缴利税383795万元;2008年,上缴税利414019万元。

 

  2007年,集团公司总资产143.39亿元;所有者权益79.63亿元;总资产报酬率34.1%,净资产收益率29.12%;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34%。

 

  2008年,企业总资产达206.81亿元;所有者权益155.84亿元;总资产报酬率35.95%;净资产收益率36.24%;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36.18%。是年,茅台酒产量突破了2万吨,提前两年实现了百亿集团的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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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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