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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貢獻
新中國成立後,茅臺酒在國家外交、政治活動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。國酒人在發展企業的同時爲國家做出突出貢獻。 1978 年實現利稅 308 萬元, 1990 年增至 7 , 766 萬元, 1999 年達 60 , 908 萬元, 2000 年更增至 78 , 936 萬元。職工人數從建廠初的 49 人激增至 2001 年的 4 , 962 人,很大程度上解決了社會就業問題,促進了社會穩定,推動了地方經濟建設的發展。